目前,监护方式主要有两种:一是隔代监护,多由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祖母、外祖父母担任 "留守儿童 "的监护人。对于这种监护方式,外出的父母比较放心。然而,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,这种监护方式存在着难以克服的问题。
首先,由于血缘和亲缘关系,监护人往往采取溺爱的管教方式。他们给予更多的是物质和生活上的满足,过多的是宽容和溺爱,而缺少精神和道德上的约束和引导。
其次,孙辈年龄差距大,观念不一样,对待很多事情往往有很大的意见分歧,"代沟 "明显,彼此难以沟通。一般来说,祖辈往往以自己的成长经历来教育要求孙辈,思想观念保守,教育方法简单。而现在的孩子知识面广,喜欢赶时髦,追求刺激和创新,做事不拘一格等,老人的观念和教育方法孙辈难以接受。另外,老人年纪大了,精力不济,身体状况也不好,再加上有的老人还有几个 "留守儿童 "监护,实在是力不从心。
上述情况说明,祖辈很难承担起监护和教育的责任。二是上一代人的监护,即父母同辈人的监护,如叔叔、伯伯、姑姑、舅舅等亲戚或其他人的抚养。由于监护对象不是自己的儿子,监护人在教养过程中难免有所顾虑,不敢严加管教。这样一来,上一代监护人的管教方式也多是物化放任式的,容易养成孩子任性的心理行为。对于比较敏感的孩子,容易产生 "寄人篱下 "的感觉,从而形成畏难、孤僻、内向的性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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